新闻网讯(文/王哲 图/郑丽) 6月20日上午,备受十堰市民关注的徐某等3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名一案在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商贸学院50余名大二学生到庭旁听。该案开庭前,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与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联系,将本学期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实践课走进人民法院,参与旁听庭审,达到到“旁听一案,感受一课,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庭审理查明,2017年4月以来,为确立该涉黑组织在十堰城区的地位,徐某等人还通过多种方式购买收集刀具、钢管、棒球棒等凶器武装组织,并长期盘踞在十堰城区中心地段,在中高档宾馆、酒店建立违法犯罪据点,将组织卖淫活动覆盖十堰中心城区。为威慑恐吓他人,维护组织利益,该组织多次召集组织成员在宾馆、酒店内聚众闹事、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致使相关宾馆、酒店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受到严重干扰、破坏。期间,该犯罪组织大肆非法敛财,非法获利27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伙同骨干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约束成员的规矩和纪律;通过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过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庭审现场,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郑丽开展了法庭教育,告诫同学们在学校生活和社会活动中,一定要知法守法,避免因触犯法律而自毁美好前程。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将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与真实庭审相融合,是一节生动的大学生法律实践课,不仅使让大家对庭审程序和法律运用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也使大家切身体会到了司法威严,通过旁听庭审,学到了法律知识,受到了警示教育,一定认真学法用法,做一名积极向上的新时代大学生。